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简称“长护险”制度,是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经过多年的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终于由地方摸索上升至国家层面。2016年6月底,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初步规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
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省份